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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外地户籍人员 可在西安认定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常见问题 2020-12-07 00:00:00

近日,有考生咨询,自己的户籍在湖北,近来人在西安,想在西安市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证,不知道可以不?昨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给了“可以认定”的肯定回答。

了解到,我省相关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明确,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西安市的社会人员和办理了西安市居住证的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以及2019年驻西安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研究生 (国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外地生源的驻西安高校在校研究生,也可回户籍地申请认定)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为: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取得相应学历,申请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同时要求,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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