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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管理要求

一级建造师-建筑-章节知识 2021-01-19 00:00:00

【一级建造师-建筑-章节知识】

2020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已经结束了,查成绩的时间预计将会在12月底进行。没能及时报名2020年考试的考生,想要继续报考一级建造师的便可以准备起来了。益点通准备了一些考试相关的知识点内容,希望对考生能够有所帮助。劳务用工管理要求①建筑劳务企业必须依法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资标准(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合同终止条件、双方责任等。②劳务企业应当每月对劳务作业人员应得工资进行核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工人工资。③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项目部应当以劳务班组为单位,建立建筑劳务用工档案,按月归集劳动合同、考勤表、包工作业工作量完成登记表、工资发放表、班组工资结清证明等资料;④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支付劳务企业劳务分包款时,应责成专人现场监督劳务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由“包工头”替多名农民工代领工资,以避免出现“包工头”携款潜逃,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⑤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员在进场施工前,应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送总承包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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